电梯安全使用管理

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且在有效期内的电梯。

 

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3)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1)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电梯正常运行操作。

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11)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1. 故障处理

   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8)安全钳误动作时;

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部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轿内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5)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6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1)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4)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有司机)

(一)电梯操作步骤:

1、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用厅门锁或基站钥匙打开电梯厅门,确认轿厢停在该层,再进入轿厢。

2、开启轿厢内照明灯及风扇,将“有司机/无司机”钥匙或开关转到有司机状态。

3、随电梯上、下行驶一个回程(不载客、不运货),检查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故障。

 

(二)电梯运行时电梯司机应做到:

1、防止电梯超员、超载运行,随时注意电梯过载保护功能。

2、不得将电梯教给乘客操作。

3、严禁装运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危险物品。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经有关安全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

4、严禁在轿门、厅门开启的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

5、严禁揿按“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号手段。

6、严禁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超长物体。

7、不准乘客将身体依靠轿门、厅门上。

8、轿厢顶部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其它杂物。

9、在平层准确度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可以用检修速度再平层。

10、严禁用手动控制轿门的启、闭来进行电梯控制操作。

11、行驶时不得突然换向,必须在电梯停止后,再换向启动。

12、载货应尽可能稳当地安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倒,损坏轿厢。

13、运行时如发生突然停电,司机应劝告乘客不要惊慌,应采取安全救护措施,妥善轿厢处理。

14、停梯时应将轿厢停在基站,将轿厢内电源操作开关转到“停止”状态上,再关闭灯和风扇,最后再关闭基站钥匙开关。

(三)、发生如下故障,电梯司机应立即按“急停”按钮、“警铃”或电话通知维修人员:

1、厅、轿门关闭后,而电梯未能正常启动行驶。

2、运行速度有显着变化。

3、行驶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

4、内选、平层、换速、呼梯和指层信号失灵、失控。

5、有异常响声、较大震动和冲击。

6、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

7、安全钳误动作。

8、轿厢内接触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9、当电气部分因过热而散发焦热的臭味。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无司机)

(一)开梯程序

1、开梯之前认真阅读上一班交班记录,打开厅门时慢慢拨开,弄清梯厢是在本层厚才踏进。

2、进厢后,认真检查各控制开关及照明通风是否正常。

3、用手试安全触板开关、光电开关功能是否灵敏可靠。

4、把各开关打成正常位置,选顶层、中间数层及首层来回走一趟,没有异常后方投入正常运行。

 

(二)关梯程序

1、关梯前乘梯检查一趟,如有异常及时通知维修工轿厢处理。

2、检查电梯无异常后,把电梯停在首层,便于次日开梯。

3、断开轿内所有控制开关及照明开关。

4、把梯门关好后方可离开。

5、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基本要求

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担任。

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安全作业规程

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担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 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2. 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 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9紧急救助措施

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①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②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并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5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和改造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电梯钥匙(包括层门三角钥匙、轿内操纵盘钥匙、基站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是对电梯进行运行和维护的重要专用工具,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和规范的操作是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 电梯钥匙的管理制度

1.1电梯的钥匙(包括层门三角钥匙、轿内操纵盘钥匙、基站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必须由专门人员保管。

1.2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记录档案,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

1.3  电梯钥匙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不能借给与电梯无关的人员使用。

1.4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保管人员,并放回原处。

1.5电梯钥匙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电梯钥匙的安全使用制度

2.1、电梯层门三角钥匙的使用人必须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2.2使用层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    

2.2.1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打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后方可上轿顶。

2.2.2紧急救援时必须先切断电梯控制电源,确认好轿厢位置后再使用层门三角钥匙进行救援作业。

   2.3操纵盘钥匙的使用人必须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如有司机,应交电梯司机保管,按规定开、关梯。

       2.4电梯的基站开关电梯电气钥匙的使用人必须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按规定开、关梯。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使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竣工验收报告;

C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D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E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F事故及故障记录;

G注册的登记表。

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创建时间:2019-05-21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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